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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拜起诉滴滴旗下品牌:2款单车锁专利侵权,索赔200万

2019年有一句话在朋友圈流行:共享单车已死!

 

可话虽如此,城市中使用共享单车的还是大有人在,而且新的单车APP层出不穷。

 

最近一起摩拜单车起诉滴滴旗下的青桔单车、小蓝单车的外观专利侵权案件浮出水面。

 

1. 一把锁,引发的官司

 

11月2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官方微信发布了一则消息: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拜公司)诉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桔公司)、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奇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并于2019年11月20日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依法查封、扣押了小桔公司、青奇公司在北京市运营的带有被诉侵权的马蹄形锁具的青桔单车、小蓝单车。

值得一提的是,青桔和小蓝车都与滴滴有关系。青桔单车是滴滴自有共享单车品牌,而小蓝单车原本是天津鹿鼎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城市共享单车产品,2018年1月9日,滴滴宣布托管小蓝单车。

 

此次摩拜公司认为对方侵权的专利是名为“一种锁”的专利,专利号:201510886031.6,申请人为: 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该发明专利于2015年12月6日申请,于2018年9月11日予以授权公告。

 

摩拜公司发现被告小桔公司、青奇公司在滴滴APP上运营的共享单车租赁业务中,所提供的青桔单车和小蓝单车使用了由灰色面壳与黑色底壳装配而成的马蹄形锁具,该锁具及安装有该锁具的自行车(以下简称被诉侵权产品)落入了原告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故请求判令被告小桔公司、青奇公司停止制造、使用、销售和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销毁库存和专用于制造被诉侵权产品的零部件、工具、模具和设备,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因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支出共200万元。

 

诉讼过程中,原告摩拜公司提出证据保全申请,认为被诉侵权产品锁具和单车处于两被告的管理、控制之下,并不公开销售,摩拜公司客观上无法取得,且被控侵权的远程控制的锁具可能被快速修改,导致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故请求北京知产法院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查封、扣押被诉侵权的共享单车。

 

2. 证据保全,对专利权人的保护

 

今天正好聊一下“证据保全”,《民事诉讼法》81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在上述案件中,摩拜单车认为单车处于两被告的管理和控制下,证据容易被消灭,所以请求证据保全,以期在未来的诉讼中能够对自己有利。

 

其实,现代各国诉讼法上一般均有证据保全的规定。中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司法机关有权采取各种措施收集、调取证据,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

 

北京知产法院经过审查,认为该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并根据共享单车的价值及运营情况、证据保全可能造成的运营损失等因素,确定了原告交纳的担保金数额。在作出裁定后,合议庭制定了详尽的保全预案,最终在技术调查官和法警支队的配合下,顺利完成证据保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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