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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超越为个人肖像权维权,不法商家怕了吗?!

说到最近超火的锦鲤转发活动,就不得不提到这位锦鲤女神杨超越。杨超越实力不强,甚至可以说101里随便找一个人都能碾压她的实力,可她却凭借“会哭”这一本领,以《创造101》选秀节目第三名的成绩成功出道,可以说是锦鲤本鲤了。

随着杨超越的走红,越来越多的商家开始悄悄使用她的肖像为其做招牌。虽然她是锦鲤,但也不是店家的摇钱树啊!

11月22日,“火箭少女101”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

近日网络出现部分商家以商业为目的,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虚构事实,擅自使用杨超越女士肖像图片,进行商业炒作行为,严重侵犯艺人肖像权、名誉权,并给杨超越女士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和名誉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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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表示,禁止任何商家、企业未经授权及许可,擅自使用杨超越女士个人形象,以及捆绑利用、杜撰相关图片、视频及文案等素材,进行恶意商业炒作的行为。

其实公司这条声明也只是针对某些不法商家进行商业炒作和商业盈利,表情包是不会追究的。

姚明多次在接受采访时回应:“我觉得我的图能够博大家一乐,也挺不错。”张学友也曾表示,请大家多多使用我的表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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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表情包滥用,有的公众人物一笑了事,有的则非常重视肖像权。

《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即便是影视作品,其人物肖像权也归明星所有。

那么,不用肖像表情包营利,就没问题了吗?其实,营利与否只是判断表情包侵权的一种方式。

除了依法正当使用肖像的行为外,凡是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制作、使用、传播他人肖像的,原则上也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行为。

虽然姚明、张学友都表示可以使用表情包,但原则上,凡是未经本人同意,也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行为。

所以大家在转发表情的时候要留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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