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作为《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第30个缔约方,印度尼西亚批准了该条约。根据条约规定,30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3个月之后正式生效,该条约是由中国于2012年在京举办的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上所签署的,以视听表演者版权保护的国际新条约,这也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我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