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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家”商标被判侵权,小米面临1200万罚款

不知不觉,2020年开始了。

 

想一想近十年间我们生活中发生的变化,真可谓是“天翻地覆”。

 

现在,智能家居的概念越来越融入我们的生活,扫地拖地,洗衣洗碗都有了专用机器,人们解放了双手,生活变得更加便利。

 

而提起智能家居,就不能绕过小米的“米家”了。

 

但是你知道吗,“米家”被判侵权了。

 

1.“米家”侵权,判罚1200万

 

2019年12月30日,当大家还沉浸在马上要放假的气氛中时,杭州中院的一个判决结果却让小米傻眼了。

 

这个案件的原告是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是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和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怎么会和小米杠上了呢?原来,人家有“米家”商标。

 

2012年,联安公司是注册了“MIKA米家”商标。2016年,小米方面宣布推出“米家”品牌。难道小米公司就没有考虑过“米家”商标布局吗? 

其实,早在2014年,小米就开始对“米家”商标进行布局,目前已申请保护273件,此外还申请了104件“MIJIA”商标。

小米官方公告称名下共有140余件“米家”相关商标,但这140余件商标中不包括联安注册的9类商品,也就是网络通讯设备、摄像机、录像机、扬声器音箱、扩音器喇叭、电线、防盗报警器、报警器、声音警报器”等。

 

杭州中院认为,原告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注册的是“MIKA米家”商标,小米的商标是“MIJIA”,两者虽不一样但构成相似。所以法院认为小米通讯公司、小米科技公司构成侵权,判决小米通讯公司承担1200万元损害赔偿责任,并承担联安公司维权合理开支10.38万元,两项共计人民币1210.38万元;小米科技公司对小米通讯公司应对赔偿金额中的680.38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2.商标布局,百密一疏

 

这个案件现在刚刚一审,小米是否要上诉,最终结果如何我们不得而知。

 

但如果第一条成立,那么小米在第9类商品中构成侵权就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当初小米由于不做第9类产品,所以没有想起来注册商标,后来由于智能家居市场的成功,小米的生产线开始扩展,涉足到第9类产品上,但商标却早就给人家注册了。

 

所以说到底,还是那个问题:市场未动,商标先行。

 

换句话说,就是商标的布局。

 

我们都知道,商标有不同的大类。商品分类保护一般可区分为四个维度,即使用范围、发展范围、保护范围和禁用范围。

 

使用范围通常与企业的核心经营情况相关,如米家这种智能家居类企业,可能会考虑到第42类科技类,第44类医疗类,第41类教育类的产品上,所以在布局中也应当优先考虑保证该类别获权。从商标布局的攻防性质上,在使用范围即核心类别上的布局,往往属于“防”。

 

发展范围即虽然目前尚未涉及,但日后随着企业的发展可能涉及到的领域,或者虽然并不会完全涉及,但若被他人申请注册,将很可能产生实际使用中的混淆,如小米的米家在后来走向了第9类产品,包括录音机、通讯设备等。针对于此,应该提早在这个品类下进行布局,既可以视为是对自身核心类别的防守,同时一旦其他市场主体想要在发展范围上故意摹仿时,即可予以打击。

 

保护范围即企业在经营中不会涉及,但是如果被他人注册和使用,将会导致淡化自身商标显著性、商业价值后果。

 

禁止范围即企业不会涉及,但是如果被他人注册和使用,将会产生严重丑化自身商标、损害自身市场声誉的后果的情况。在禁止范围内,企业进行主动防护,对外界来说也可以视为是超出该企业经营范围的布局。

如果小米当初考虑多一点,提早进行第9类商标布局,或许也不会面临今天这1200万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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