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批和通过复核的第一、二、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公布
■ 禅城区2022年度“四上”批零餐企业培育扶持资金拟奖励方案公示
■ 《肇庆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印发
■ 2023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拟资助奖励计划公示
#01
●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 通告详情:根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号)有关要求,经推荐、评审、公示等程序,我部确定了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及通过复核的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现予以公布。
#02
● 发文部门: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 公示详情: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四上”企业高质量培育发展扶持办法(2022—2024 年)的通知》(佛禅府办〔2022〕21 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四上”批零餐企业培育扶持资金拟奖励方案给予公示,公示期为11月30-12月6日。
#03
● 发文部门: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意:
(1) 为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肇庆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地理标志。本办法所指的知识产权资助资金是由市级财政承担的安排用于推动我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资金。
#04
● 发文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示详情: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操作规程》的规定,2023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已完成专家评审等审核程序,并初步形成了资助奖励计划,现予以公示。各项目是否给予资助奖励,以后期下达正式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