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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 2018-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中介机构补助备案的通知

根据《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行动方案(2017-2018 年)>的通知》(顺府办发〔2017〕77号)和《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行动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顺府办发〔2015〕164号)的文件精神,现开展科技服务中介机构辅导企业补助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政策

(一)对科技服务中介机构辅导企业成为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科技服务中介机构每家企业1万元的补助。

(二)对2018年辅导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在10家以上,数量排名全区第一、第二、第三的优秀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分别给予补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三)对科技服务中介机构辅导服务企业通过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科技服务中介机构每家企业1万元的补助,每家科技服务中介机构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

 
二、备案对象

2018-2019年度辅导我区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

 
三、备案要求

(一)服务机构填写对应年度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辅导企业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1-2),打印并加盖公章,提交纸质盖章件和可编辑电子版;

(二)服务机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服务机构提交对应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协议,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服务机构提交与对应服务合同或协议的发票或收款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服务机构按要求(附件3)填写《收款收据》(附件4),打印并加盖公章,提交纸质盖章件和可编辑电子版;

(六)服务机构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于10月20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区科技局(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3号区政府行政大楼西5楼区科技局科技发展科,电子邮箱地址pengbo@shunde.gov.cn)。

 

附件:

附件1.2018年度科技服务中介机构辅导企业情况登记表.xlsx

附件2.2019年度科技服务中介机构辅导企业情况登记表.xlsx

附件3.填写收据的注意事项.doc

附件4.收款收据(&times;&times;年度&times;&times;服务机构).doc

 

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13日

 

(联系人:陈裕杰、彭博,电话:22830314、22830319)

 

原文链接:http://www.shunde.gov.cn/sdqqkxjsj/zwgk/tzgg/content/post_4519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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