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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纠纷,1880万诉讼费,37亿索赔被驳回:中国红牛遭重击

“你的能量,超出你的想象。”

 

伴随着这句广告语的,是红牛饮料在国内的畅销,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功能饮料大王”。

 

11月2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下称“红牛中国”)要求法院确认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者合法权益,并要求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下称“泰国天丝”)支付广告宣传费用的全部诉讼请求,天丝医药在此案中“大获全胜”。

 

1. 红牛与天丝的恩恩怨怨

 

很多读者可能还不了解红牛饮料和泰国天丝的关系,柯北先给您捋一捋。

 

“红牛”(Red Bull)是全球首先推出且被人熟知的的能量饮品之一。20世纪70年代,红牛(Red Bull)饮料创始人许书标的工厂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研制出一款内含水、糖、咖啡因、纤维醇和维生素B等成分的“滋补性饮料”,取名为“红牛”。当时“红牛”的目标销售群体是倒班工人和卡车司机等蓝领,帮助他们在通宵熬夜工作时保持清醒。

 

1984年,严彬在泰国创办华彬集团,并于1995年与泰国红牛、泰国天丝在中国合资成立了中国红牛,拥有了红牛商标在中国的经营权,此后红牛在中国的市场体量不断扩大,影响力逐步加深。在此期间,严彬也还相继成立了3家与红牛相关的公司,包括生产、销售业务。

 

一开始,二者的合作十分密切,二十余年来,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及机构,快速打开中国市场,逐步发展成为中国饮料行业的领军品牌。然而,在合作中双方因为商标也互生嫌隙。

 

1995年严彬与泰国天丝签订合同时,就已经规定双方的商标授权日期截至2016年底。2016年以后,双方就商标的纠纷开始凸显。

 

2017年7月,泰国天丝将红牛在中国国内最大的罐体供应商奥瑞金(4.270, -0.02, -0.47%)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瑞金”)告上法庭。同年8月,天丝再次以“生产、销售涉嫌侵害其商标专用权产品”为由,对红牛的几家相关公司提起诉讼。此后,双方之间又爆发了多起诉讼案件。

 

2018年,泰国天丝认为红牛在中国的业务存在严重问题,对中国方面的严彬方面失去了信任,决定不再与之合作。这就意味着,中国红牛不再拥有“红牛”这个商标的使用权,打拼了20余年的市场品牌,很快就不再属于自己。

 

2. 一审败诉,索赔无望

 

丧失市场的危机迫在眉睫,华彬一方也没有闲着。2018年6月,中国红牛一纸诉状将泰国天丝告上了法庭,要求泰国天丝将“红牛”系列商标更名给原告。

 

然而在起诉书中却有这样一段话:尽管上述相关红牛商标系以泰国天丝名义申请注册,但根据各合资方在1995年和1998年合资合同中的上述约定,红牛饮料使用的相关红牛商标及近似商标是红牛饮料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即红牛饮料公司是红牛系列商标的所有权人,被告天丝医药公司有义务立即将上述商标更名给原告。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我承认“红牛”商标确属泰国天丝所有,只是我也想分一杯羹,因为我经营那么久,应该归我呀。

 

那就很奇怪了,为什么商标是别人的,反而对方成了被告呢?

 

难怪北京高院做出这样的一审判决:驳回红牛全部诉讼请求,并判令其承担1880万诉讼费。对此,有网友评论道:红牛是偷鸡不成蚀把米?37亿没要到,还得交1800多万的诉讼费~

 

此前,红牛诉请确认红牛系列商标为其单独所有或与泰国天丝共同共有,并承担广告宣传费37.53亿元。

 

最后,泰国天丝,大获全胜。

 

3. 商标和市场,到底哪一个更重要?

 

之前柯北反复在商标类案件中提倡一个观点:市场未动,商标先行。

 

尤其是在相互合作的企业中,市场占有很重要,但如果商标没有谈好,会导致事后诸多法律纠纷。

 

红牛案件与王老吉案件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是事先没有做好万全的准备,等市场做大了,大家都想分一杯羹的时候,矛盾就凸现出来了。而因为事先没有足够的证据,导致自己面临失利的局面。

 

红牛案件,如果时间能够退回到1995年,在刚开始签订合同时仔细斟酌一下,做好商标的划分与防范,也比时候用合同弥补要主动得多。

 

曾经的王老吉已经成功转型为“加多宝”,不知道今日的红牛,能否成为下一个“加多宝”?

Q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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