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蒙牛核心商标申请受挫 “新鲜工厂”持续被驳回
2019年11月1日
11.4快讯:首个中国服装行业知识产权白皮书将发布。
2019年11月4日
全部资讯

“新鲜工厂”商标被驳回,蒙牛的巴氏奶布局受挫!

“每天一杯奶,健康送到家。”

 

由于其富含营养,牛奶成了许多人早餐餐桌上的必备食品。

 

牛奶市场广阔,这块大蛋糕各大牛奶厂商都想瓜分一块!其中,蒙牛、伊利、光明等企业已迅速出手,占据了牛奶市场的半壁江山。

 

然而,关于牛奶的争论也一波接一波,关于纯牛奶和鲜牛奶之争也层出不穷。

最近,牛奶大亨蒙牛在一个商标申请上的失利,让其在鲜牛奶市场上的布局也遭遇了一些挫折。

 

1. 巴氏奶“新鲜工厂”商标屡被驳回

 

巴氏奶领域,光明一直都牢牢把握着市场的主导权。蒙牛也看到了这一市场的广阔前景,所以在2017年5月便成立了巴氏奶事业部,到如今为止已经布局超过两年。

 

产品上市,商标先行,蒙牛当然也不会忘记商标布局。可最近法院的一纸判决,却让蒙牛这场巴氏奶布局进程蒙上了一层阴影。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显示,蒙牛公司此前申请注册“新鲜工厂”的商标申请,在终审中,最终被驳回。

 

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显示,蒙牛公司在2003年和2006年在国际分类第29类(动物类食品、蔬菜等)注册了“新鲜工厂”商标。

 

但由于当时的蒙牛在奶源布局方面能力有限,且适合长途运输和常温保存的常温奶(UHT奶)一直是蒙牛乳业的拳头产品,再加之当时的巴氏奶市场基本是光明一家独大,没过多久蒙牛便被迫放弃了“新鲜工厂”品牌,并几乎退出了低温巴氏奶市场。

 

多年后,蒙牛公司分别在2017年09月13日和2018年05月30日分两次向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了“新鲜工厂”和“新鲜工厂GREENHOUSE”的商标,品类为第5类(药品、卫生用品、营养品等)、第29类(动物类食品、蔬菜等)、第30类(咖啡、茶、米面谷物、调味品等)、第32类(果汁、不含酒精的饮料等),但两次申请均被驳回。

 

2.让消费者产生误解的商标,不可以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蒙牛申请的商标由汉字“新鲜工厂”构成,其中“新鲜”一词是通用的描述性用语,与“工厂”一起使用,基于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易将其理解为对该工厂生产的商品的质量、品质等特点的描述,而不易将其识别为商标,从而无法使公众将该标志用于区分商品来源。

 

之前有一个很经典的案例,湖南裕湘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湘食品”)“手擀”注册为商标,其生产的“裕湘手擀银丝挂面”,银丝面是真,但手擀是假。最后被消费者控告,赔偿了15.8万元 。

 

3. TM商标和R商标,大有不同

 

据相关人士称,蒙牛“新鲜工厂”商标被驳回一事不会影响目前蒙牛公司正在使用的“新鲜工厂GREENHOUSE”商标的使用,也不会影响蒙牛低温巴氏奶的相关战略。

 

这是因为商标分为TM标和R标,TM标是TradeMark(商标)的简称,表示该商标已经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已经被受理,别人已经无法抢注。而R标是Registered(已注册)的简称。“标注TM从法律意义上没有任何效力,标注目的仅用来表示该标志是作为商标来使用,其他人亦可使用,没有专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注册标记包括和®。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蒙牛一方已经明确表示,自己不会放弃对“新鲜工厂”商标的注册,还是会进行多方尝试。

 

不过不管最终胜负如何,来来来,都先干了这杯牛奶再说吧。

Q小编
Q小编
一个一直想瘦但瘦不成功的小编
政策利用
禾才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