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2019年第一批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公告
2019年2月21日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求《佛山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19年2月21日
全部资讯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科技成果登记业务调整到新业务平台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精神,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的承担者应当将科技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信息汇交到科技成果信息系统。为加强我市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的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交汇工作,我局官网科技成果登记业务平台停止使用,现将科技成果登记业务转移到上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我市各有关单位承担省级和市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过验收后,必须按有关规定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区级及以下政府财政资金或非财政投入设立的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可自愿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1.省级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登记选择广东省科学学与科技管理研究会或广东省未来预测研究会两家审核登记机构。

    2.市级及以下政府财政资金或非财政投入设立的科技项目

    产生的科技成果登记选择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

    (二)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为健全科技成果信息公开制度,已在省科技成果登记平台登记的科技成果将由省科技厅进行公开,无偿向社会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筛选等公益服务,以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成果公开信息包括登记成果的名称、完成单位、成果简介、应用情况、研究起始时间、成果转化联系方式等。

    (三)科技成果登记所发放的登记证明不作为确认科技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二、市级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登记流程

    (一)填报。各申请单位人员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进行填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二)系统提交申请。各申请单位申报人登录平台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并附上其他相关资料,由项目单位管理员审核后提交所在区域科技管理部门(科技成果登记机构)。

    (三)形式审查。各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材料,并提出审核意见。

    (四)提交纸质材料。形式审查通过后,各申请单位在系统打印纸质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交由各区科技局管理部门审核。

    (五)公示。经审核纸质材料符合要求后,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在其官网公示30天,同时成果完成单位应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六)批复。对公示无异议的科技成果登记,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批复,出具证书并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盖章申请表(附件2),交由市科技局统一加盖“科技成果登记专用章”后,再发放给各申请单位。

    三、科技成果登记资料

    (一)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评价报告,科技评价专家要有5名或者5名以上有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验收报告、行业审定证明、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新产品证书、新品种证书等);

    (二)已授权的知识产权证明(有效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和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

    (三)技术研究总结报告;

    (四)第三方应用证明及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五)对成果按贡献大小排序的加盖公章的完成单位名单及其本人签名的完成人员名单。

    四、联系方式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服务与管理科):吴安琪,电话:83350885;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蔡海琼,电话:82340445,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

    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王若尘,电话:86399259,地址:南海科学馆A 座303科技管理科;

    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谢尔娜,电话:22830349,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政府大楼西五楼;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侯尚军,电话:88663030,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但娅婷,电话:87736621,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特此通知。

    附件:

1.科技成果登记用户使用手册

2.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盖章申请表

原文链接

Q小编
Q小编
一个一直想瘦但瘦不成功的小编
政策利用
禾才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