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工信局组织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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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部门: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支持范围:
1.在佛山市内实施,项目承担单位为佛山市内登记注册且在佛山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实施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 政策,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的项目。
2.项目需在2023年4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 案证建设期内。备案证发生变更的,企业提交变更时间不超过前备案证明确的完工日期。
3.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对应办理节能审查而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或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不予支持。
4.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期间,经查询发现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予支持。
5.已获得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支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此前已开展过完工评价的项目不得申报。
6.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设备奖励项目。
7.原则上支持1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智能家电产业集群、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汽车产业集群、先进材料产业集群、新能源产业集群、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集群、现代轻工纺织产业集群、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8.省申报通知其他要求。
● 支持方式:
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主要采取设备奖励和技改金融政策(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和融资租赁补贴)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可选择技改金融政策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报,获得技改金融政策支持且符合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条件的,可同时申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方式。
● 项目入库:
1.设备奖励项目。按照《省申报通知》要求开展竞争性评选,我市推荐不超过90个设备奖励项目入选省级项目库。按照省“加强分区域分行业分类指导”原则,我市采取各区区内竞争模式,从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区推荐项目中,分别遴选不超过4个、27个、36个、7个、16个评分靠前的设备奖励项目入选省级项目库。通过项目评审符合省入库条件的项目原则上同步入选市级项目库。
2.技改金融政策奖励项目,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2025年省级项目库,其中银行贷款贴息方向项目同时纳入市级项目库。
3.项目经审核、公示、集体审议、市政府批示等程序通过后分类入选省、市级项目库,其中省级项目库将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