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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广东省2024年高企认定工作安排出炉

03/25 情报导读

■ 广东省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安排出炉

■ 南海区经济促进局推动制造业“数字领航”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题)印发

 

#01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 发文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 申报时间安排

2024年我省高企认定申报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自2024年3月28日起省阳光政务平台开放高企认定申报。

(1) 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

(2) 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

(3) 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地市科技部门完成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1日。

● 申报企业范围

(1)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可申报高企认定。

(2) 2021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2024年高企资格期满终止,须提出重新认定申请。2021年认定为高企的企业,名称或注册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相关事项变更,同时完成高企年报填报,再进行高企认定申报。

(3) 2022年、2023年认定的高企有效期未满,不得提前申报认定。

 

#02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印发《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推动制造业“数字领航”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题)》的通知

 

● 发文部门: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

● 通知详情

为加速我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快速发展,推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推动制造业“数字领航”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南府〔2023〕121号)加快实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佛山市南海区经济促进局推动制造业“数字领航”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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