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禅城区促进企业研发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管理办法正式印发
#01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促进企业研发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2〕17号)
● 发文部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 扶持资金来源与资助方式:
每年在产业及人才发展资金中安排促进企业研发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用于扶持科技企业研发创新发展。资助方式为事后补助。扶持资金由区与各镇(街道)按现行比例负担,其中各镇(街道)负担的资金先由区财政统一垫付,再从与各镇(街道)的税收分成款中结算。
● 扶持对象:
(1) 申报单位必须是注册(登记)地址在佛山市禅城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 优秀的科技管理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