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的申请条件如下。
一、商标已经注册公告。注册公告以商标局发布的商标注册公告信息为准。
二、正当且合理的理由。见第三点。
三、主体资格合法。无效宣告主体根据提起无效宣告的理由不同要求不同,具体来看: